关于白秋颖、赵金香两名同志在我校挂职的通知

日期:2018-09-07 来源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我校与营口理工学院的战略合作意向,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:营口理工学院白秋颖同志在我校挂职期间任教务处副处长;赵金香同志在我校挂职期间任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(高等教育研究所)副主任(副所长)。挂任职务时间自201897日始,挂职期满,职务自然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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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9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