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我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—6日,共3天。其中4月5日(清明节,周日)为法定节假日,公休调至4月6日(周一),4月7日(周二)起正常上班、上课。
请各部门、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办公室
校长办公室
2015年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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