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员的通知

日期:2012-09-11 来源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因学校办公自动化工作建设需要,各院系系统管理员由院系综合办主任担任;各职能部门自行研究确定一名系统管理员。请各部门、各单位报送以下资料:管理员姓名,职务,办公电话,工号。报送材料须加盖部门公章。

请于9月19日前将材料送至行政楼南楼313室。

校长办公室

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